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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暑期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征文活动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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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江华瑶族自治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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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理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丰富我市农村中小学生暑期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培养全市少年儿童阅读习惯,营造“书香永州”全民阅读氛围,根据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厅《关于2017年暑期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的通知》(湘新广办〔2017〕247号)要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决定2017年暑期继续开展以“我的书屋,

 

       我的梦”为主题的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阅读实践活动

       各县区(管理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以农家书屋为平台,面向全市农村中小学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科普安全教育和阅读等活动;鼓励城区中小学生依托农家书屋,与农村中小学生交朋友、结对子,通过开展共读一本书、交流读书心得等活动,为乡村少年儿童和城区少年儿童搭建共同进步的友谊桥;指导和督促各乡镇、村组织高年级学生开展“暑期我当管理员”活动,建立对农村中小学生担任农家书屋协管员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生参与农家书屋管理的积极性;鼓励文化企业及文化志愿者深入农家书屋开展帮扶和阅读服务活动。

    二、组织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征文活动

       鼓励农村中小学生在参加农家书屋阅读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以“我的书屋,我的梦”为主题,用自己生动质朴的语言书写在农家书屋读书实践的收获和感受。小学组作品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中学组作品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县区(管理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征集本地中小学生的作品,以县区(管理区)为单位推荐作品,其中每个县区(管理区)农村少年儿童作品中小学组、中学组推荐的作品均不少于2篇。各县区(管理区)要在9月15日前,将小学组、中学组的优秀作品电子版及阅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征文活动将设立特等奖、一等奖共计40名,二等奖若干名,并给予奖励。对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作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教育厅将推荐到全国参评。《小溪流》杂志将对获奖的优秀作品予以刊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视情结集出版。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管理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本次阅读实践活动作为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促进农村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海报等形式加强对阅读征文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与文明创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和2017年“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相结合,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各地要为广大农村中小学生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要保证书屋正常开放,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借开展活动之机向学校和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在阅读实践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县级文体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本次阅读实践和征文活动将由《小溪流》杂志社和相关出版社具体负责协助活动的指导、培训、咨询及征文的接收和初审。活动期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组织出版社和杂志社的编辑老师深入到各地农家书屋,和孩子们一起阅读和赏析农家书屋的书籍,组织开展系列阅读活动;邀请知名作家开展读书讲座活动;组织城市的孩子到农家书屋去读书,体验农村生活,结识同龄小伙伴。各级农家书屋管理部门要以“我的书屋,我的梦”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提高农家书屋的利用率,营造良好的全民阅读氛围,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联系方式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与版权科

       联系人:朱方华  蒋胜海

       联系电话:8365329,13974615526,13787642190

       市局投稿电子邮箱:277871076@qq.com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李 杰

       联系电话:8211002

       小溪流杂志社

       联系人:梁学明

       联系电话:0731-84512133

       投稿电子邮箱:njswtougao@163.com。

 

附件:2017年暑期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征文活动方案

 

 

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

 

 

 

 

       附件

 

       2017年暑期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征文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促进农村少年儿童课外阅读,丰富农村中小学生假期生活,特制定“我的书屋,我的梦”为主题的潇湘少年儿童征文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是通过开展农家书屋阅读实践活动,让潇湘少年儿童在阅读中享受快乐,增长知识,提高素质,促进读书风气的形成;二是加强潇湘少年儿童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丰富农村少年儿童校外文化生活,培养责任意识;四是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少年儿童的学习成长,营造快乐阅读、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让农家书屋真正成为农村少年儿童的乐园。

       二、活动内容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以“我的书屋,我的梦”为主题,鼓励农村中小学生在参加农家书屋阅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用自己生动质朴的语言书写在农家书屋读书实践的收获和感受。各地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利用假期认真开展读好书活动,写一篇在农家书屋读书的实践收获和真实感受。

       三、活动安排

       (一)2017年7月20日—8月30日,组织农村中小学生读书,写读后感。

       (二)2017年9月1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择优推荐征文上报县级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教育行政部门。

       (三)2017年9月15日前以县区(管理区)为单位将推荐征文上报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与版权科。

       (四)2017年9月20日前,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市教育局汇总上报征文(其中每个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校小学组、中学组各不少于2篇优秀作品)。

       (五)2017年9月21日—28日,《小溪流》杂志社对各市州推荐的征文进行初审,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同省教育厅进行复审,并将评选结果和活动情况上报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分为小学组、中学组,设特等奖、一等奖共计40名,二等奖若干名,并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作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教育厅将推荐到全国参评。《花火》、《小溪流》杂志将对获奖的优秀作品予以刊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视情结集出版。

       五、征文要求

       (一)作品主题和文体不限,题目自拟。内容真实感人,符合学生语言特点。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现象即取消评审资格。

       (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小学生作品一般不超过1000字,中学生作品一般不超过2000字。

       (三)作品中提到的图书,请标明图书的名称、出版单位。

       (四)作品末尾请注明学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校、年级、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农家书屋所在地。有指导教师的请注明。